过刊目录

  • 2024年, 38卷, 第03期
    刊出日期:2024-06-25
      

  • 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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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文利, 张辉, 陈美景, 田志强, 张嘉
    2024, 38(03): 1-9.
    研究目的:探析数字生态文明时代国土空间规划转型趋势和路径,为国土空间规划治理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和逻辑推理法。研究结果:(1)空间规划顺应人类文明发展不断演替,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阶段分别对应空间规划的思想萌芽期、繁荣发展期以及转型升级期。(2)新时代中国国土空间规划构建了“五级三类四体系”总体框架,划定了三条控制线,启动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建设,开展了规划标准体系的再构建。(3)数字生态文明时代“数字化”与“绿色化”特征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的“数智化”与“数治化”转型。(4)为应对国土空间规划“数智化”转型挑战,应从建设规划实施制度体系、研发绿色智慧的国土空间治理决策模型、探索“两山论”双向转化路径等方面,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数治化”转型。研究结论:数字技术赋能生态文明将持续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迈入智能化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数智化”技术转型与“数治化”治理转型将成为必然趋势。
  • 李冰强, 张小康
    2024, 38(03): 10-17+70.
    研究目的:探析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立法定位,准确把握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调整范畴,为正在制定的《耕地保护法》关于“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提供具体的立法建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和制度目标分析法。研究结果:(1)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在认识论层面,耕地权利设限与补偿的法权基础模糊;在本体论层面,耕地保护补偿的内涵外延尚存争议;在价值论层面,生态供益与增益的激励属性无从彰显。(2)耕地具有资源利益和生态利益一体两面共存的属性,《耕地保护法(草案)》相关条款仍是在“资源—管制”立法理念下的产物,存在显著构造缺陷。(3)以补偿目的为基准,该制度涵盖耕地资源存续补偿与耕地生态保护补偿;以补偿属性为基准,该制度包括耕地保护填平补偿与耕地保护奖励补助。研究结论:建议通过“一般规定+具体制度群”的立法模式在《耕地保护法》中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从而实现该制度维护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目标定位、价值导向和功能预设。
  • 张红, 彭跃龙
    2024, 38(03): 18-25.
    研究目的: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背景下,明晰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面临的困境,并尝试寻找解释方案。研究方法:原理论证、法释义学、实证研究方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之实现是否须经批准存在较大争议;(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主体难以确定;(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的考量因素不明。研究结论: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属于权利转让范畴,应遵循规划管制,并适用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转让的有关规定。基于法律优先和职权法定原则,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主体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应对划拨土地权属、划拨决定书的履约情况、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当前规划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形对转让行为作出规范处理。
  • 谈林沂, 郭贯成, 唐鹏, 王俊龙, 孙昊
    2024, 38(03): 26-37.
    研究目的:基于中国土地经济调查1 839份农户数据,从水平和结构的双重视角分析生计资本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以期为制定差异性的宅基地退出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熵值法和Logistic模型。研究结果:(1)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会受到生计资本水平与结构的双重影响;(2)在水平分析中,生计资本总量的提高会促进农户退出宅基地,分维水平的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会促进农户退出宅基地;(3)在结构分析中,人力资本占优、自然资本占优、物质资本占优和社会资本占优会促进农户退出宅基地;(4)相较于纯农户和非农户,生计资本对兼业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更为显著。相较于较发达地区和次发达地区,生计资本对欠发达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更为显著。研究结论:提升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可在充分考虑农户差异性和区域差异性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差异性的宅基地退出政策实现农户生计资本的合理配置,促进宅基地退出。
  • 李坦, 张晓慧, 靳财, 苏越, 朱从谋, 苑韶峰
    2024, 38(03): 38-47.
    研究目的:探讨不同类型生态补偿政策对农户就业和收入的影响差异,以期评估和揭示不同类型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效果及有效性,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农户福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内生转换模型和内生转换Probit模型。研究结果:(1)人力资本水平对农户参与“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具有显著影响;农户年龄和教育水平、家庭劳动力数量对农户参与“造血型”补偿政策具有正向作用,家庭生产性耐用品数量、耕地面积和质量、距乡镇中心距离对农户参与“造血型”补偿政策具有负向作用。(2)相比“输血型”生态补偿政策,参与“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农户总收入减少4.2%,但非农就业概率显著提高26.4%。(3)“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对中低收入农户的发展机会型收入具有显著正向影响,释放了一定的流动性,但对资源依赖型收入没有显著影响。研究结论:应继续优化“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采用多元化措施提升农户的人力资本水平以拓宽就业增收途径,以保障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 单玉红, 程秋月, 柯新利, 郑东杰
    2024, 38(03): 48-59.
    研究目的:剖析“流空间”背景下湖北省县域间土地利用碳排放的关联动态,并探究其影响因素,以期通过调控碳排放的关联态势推动县域间的协同碳减排。研究方法:夜间灯光数据模拟能源消耗模型、土地利用碳排放测算模型、修正的引力模型、社会网络分析法、QAP回归模型。研究结果:(1)研究期内,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呈现东高西低的空间格局;县域间土地利用碳排放空间关联明显,整体形成以武汉市区为大核心,以各市辖区为小核心的多组团结构,网络的稳健性较强,等级结构有所弱化,紧密度仍有待提升。(2)武汉、黄石等地的市辖区长期居于网络的核心地位,更多充当净收益角色。(3)人口流、信息流和经济流均显著促进县域间碳排放关联网络的形成,其影响作用具有非线性和交互性特征;各县域在经济、产业结构、信息化、创新方面的差异水平及地理邻近性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碳排放关联网络的形成。研究结论:需调控县域间土地利用碳排放的关联强度,依据各县域在碳关联网络中的作用及发展态势探索总体碳平衡目标导向下的差别化碳减排措施,形成协同碳减排态势。
  • 梁翔, 陈文波, 段鹏, 杨欢
    2024, 38(03): 60-70.
    研究目的:测算不同村庄类型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精准识别地块整治优先级,使得土地整治决策更加准确、科学。研究方法:以湖北省黄梅县为研究区域,结合空间规划和自身资源禀赋对村庄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型村庄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进行测算,并利用单类支持向量机对农村建设用地图斑的整治重要性进行识别,最终实现潜力总量约束下的潜力图斑的整治优先级安排。研究结果:(1)黄梅县共划分出城郊融合型、特色保护型、集聚发展型、存续提升型、搬迁撤并型5类村庄类型,其中包含村庄数量最多的是存续提升型,共有272个行政村;(2)规划期内黄梅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规模6 624.66 hm~2,现实潜力规模3 586.03 hm~2;(3)整治紧迫图斑占潜力规模的7.21%,整治较紧迫图斑占潜力规模的15.02%,整治一般紧迫图斑占潜力规模的51.14%,整治不紧迫图斑占潜力规模的26.63%。研究结论:村庄分类下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规模预测与地块整治优先级识别,可以为村庄布局优化和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操作模式。
  • 张金鑫, 银超慧, 耿艺伟, 陈伟强, 陈利根
    2024, 38(03): 71-81.
    研究目的:以“三圈理论”为分析框架,解析农村老年人宅基地置换案例,梳理参与主体的行为逻辑和实践成效,为农村养老和用地优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案借鉴。研究方法:“三圈理论”、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通过“价值、能力、支持”维度的分析发现,农村老年人宅基地置换模式符合政府政绩价值实现逻辑、村委会组织职能发挥逻辑、退地老人养老福利增进逻辑,主体均在模式推进中实现各自的“价值”成效。与此同时,政府、村委会、退地老人又在模式推进中进行着相互影响的互动行为,并在互动过程中嵌入利益联结机制、行政权威驱动机制、强社会关系驱动机制,共同推动了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实施。研究结论:农村老年人宅基地置换模式符合多主体利益及其实现逻辑,是协同解决宅基地低效利用和农村主体老龄化加剧问题的有益探索,建议持续关注农村老人需求,以资源投入和制度供给强化参与主体的利益实现三要素,保障模式的持续推进,促进农村养老和用地优化。
  • 杨慧莲, 白子剑, 郑阳阳, 郑风田
    2024, 38(03): 82-91.
    研究目的:探究城郊融合类村庄宅基地(含农房)资产化可行路径与实践运行策略,为推进同类村庄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经验借鉴。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与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1)从生产功能主导向多功能协调转型与重构驱动了城郊融合类村庄宅基地资产化过程;(2)通过集中安置、腾退补偿、经营激励策略建立完备的宅基地资源自愿流转置换或有偿退出机制,同时基于对全域资源整体性考察与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原有宅基地资源促进全域资源价值实现,是城郊融合类村庄宅基地资产化的可行路径;(3)城郊融合类村庄宅基地资产化过程离不开村集体主导、统筹与多主体协同支撑。研究结论:乡村振兴背景下,城郊融合类村庄宅基地资产化的可行路径是将宅基地作为重要的资源要素,通过对村庄资源进行全面整合重构以显化宅基地财产权利,进一步以合理的集中安置、腾退补偿与经营激励策略协调农户自愿出让原有宅基地,在拓展村庄生产经营和生态价值转化空间的同时,实现宅基地从居住功能向经营功能转变,增加农户收入。
  • 王庆日, 郎海鸥, 仲济香, 陈美景, 张冰松, 于潇
    2024, 38(03): 92-104.
    研究目的:总结2023年国内外土地科学研究的重点进展,展望2024年中国土地科学的发展趋势及《中国土地科学》重点关注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调查法。研究结果:2023年国内研究重点关注耕地保护与非粮化治理、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地流转效应及政策延续、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保护、土地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科学问题;国外研究重点关注土地产权与非正式制度、土地制度改革绩效、多资源协同配置与土地保护、土地再分配与农地整理、可持续的空间规划、多主体协同共治的土地管理等问题。研究结论: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等科技需求,2024年《中国土地科学》将重点关注耕地资源安全与高水平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生态保护修复、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绿色低碳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农地制度改革等相关研究问题及选题方向。
  • 朱道林, 张嘉庆, 王千禾, 胡弼乔, 丁宇泽, 张立新
    2024, 38(03): 105-115.
    研究目的:梳理比较2023年国内外土地管理领域研究进展,展望未来研究趋势。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2023年国内研究主要侧重于注意力分配理论的土地管理应用、自然保护地体系演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农地征收及入市、委托代理法律性质、耕地用途管制、进城农民权益保护以及城乡土地管理实践中的非粮化治理、宅基地退出和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在国际上,主要关注土地分配、土地治理、土地权益以及土地信息化管理等问题。研究结论:2023年土地管理研究秉持问题导向,在探索现实土地制度和法律法规改革方面的运行逻辑和实践效果研究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有关基础理论创新、现实问题背后本质规律的体系化凝练尚显不足。2024年将重点关注土地管理基础理论创新与应用、土地用途管制私权保障与公权边界、农地制度联动改革与城乡融合发展、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以及城乡公示地价体系的完善与应用等议题。
  • 胡振琪, 张帆, 张子璇, 孙煌, 钟安亚
    2024, 38(03): 116-126.
    研究目的:归纳分析2023年国内外土地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研究进展,展望研究趋势。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综合开发模式与运行机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机制及路径、碳中和背景下的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土壤—植物—微生物模式下的复垦土壤重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差异化分区与格局构建、土地信息智能化监测技术与信息提取方法、数字化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基于GIS的土地管理技术。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用地土地整理模式、基于土壤改良的矿区土地复垦、土壤—植物—微生物协同修复作用机制、基于社会经济和生态指标的生态修复、土地信息监测与预测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土地规划技术、土地管理系统优化技术。研究结论:2023年土地工程与信息技术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与土壤重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信息监测与管理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结合当前科技需求,2024年及未来重点关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碳中和目标下的矿区土地复垦、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土地集约利用和低效用地治理、土地信息可视化技术和土地信息智能化处理技术。